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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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变更的核心要件与形式要求:一方面,劳动合同变更需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必须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强制变更;另一方面,变更形式需与原劳动合同签订保持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固定变更内容,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且双方需各自留存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作为权利义务的合法依据,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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