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用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原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知由咨询2026-01-051 个回答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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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由咨询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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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核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名称变更仅为主体信息的形式调整,并非劳动合同内容的实质变更,无需双方重新协商一致。 即便未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原合同依然合法有效,双方仍需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需规范形式,双方可补正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信息,无需重新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