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仲裁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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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地方相关细则足额支付加班费,结合《劳动合同法》及《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核心计算标准(依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支付;
2、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支付;
3、法定休假日加班: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支付,不适用补休替代规则。
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计件工资制:劳动者完成定额任务后加班的,分别按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工作日)、200%(休息日)、300%(法定休假日)支付;
未明确工资标准:以劳动者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该制度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工作日加班标准(150%)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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