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由咨询2025-12-24官方回答已采纳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以此让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在劳动合同结束后依然具有约束力。 竞业限制也叫竞业禁止、竞业避止,具体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 该制度的初衷,是解决和防范因同业互挖人才、高端人员离职携带商业秘密而产生的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