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仲裁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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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需要,但有明确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和公司约定了服务期后,若违反约定提前离职,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随便要,有两个核心限制:一是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公司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二是实际要付的违约金,只能按“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分摊计算。
简单说就是两点:第一,服务期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提前离职属于违约,支付违约金是对等的权利义务;第二,公司不能漫天要价,违约金的上限就是实际花在培训上的钱,而且没履行完多久服务期,就只需要分摊这部分对应的费用,这也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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