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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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不合法,试用期本身就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
现实中部分用人单位的常见操作(试用期不签正式劳动合同、转正后才补签)属于违法行为:一方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试用期的实际履行期限仍会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工资、社保)不受影响。简单说,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前置考察段”,而非独立于合同之外的“空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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