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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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具体要求如下: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法律还明确两项关键规则:一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上限为2个月,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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