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由咨询2025-12-11官方回答已采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既明确了未签合同满一年的劳动关系定性规则,也通过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强化了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提升了法律条文的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