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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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在用工前(如应届毕业生毕业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关键结论: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并非建立标志——劳动关系起算时间以“正式用工”为准,通常是毕业生正式到岗上班之日;若毕业前参与用人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实际工作任务(非勤工俭学/社会实践),也可认定为“用工”,劳动关系自该日起算 。
实操说明:该规则能减少争议,比如毕业生3月签合同、7月正式入职,劳动关系从7月起算;若毕业前仅为实习且未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未获劳动报酬(纯社会实践),则不构成“用工”,劳动关系仍以正式入职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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