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合同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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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劳动者不存在法定排除情形的前提下,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纪、失职等过失性辞退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规定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双方对部分条款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到期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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