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诉讼类已解决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未补足社保缴费基数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会受理吗?

知由咨询2026-04-101 个回答4 次浏览
回答

1 个回答

知由咨询2026-04-10
官方回答已采纳
解答: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参保、未按规定补足社保缴费基数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需结合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及案件具体情况,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裁判规则区分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应予受理的情形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无法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不予受理的情形 劳动者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立社保账户、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补足缴费基数的,因社保账户开立、缴费基数核定、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监管均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征收机构的法定行政管理职责,此类争议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通过行政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