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仲裁类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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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劳动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处理结果前,申请人有权自主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关于撤回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需区分两种不同情形:
1、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就同一劳动争议再次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
2、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若申请人收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委员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就同一争议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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