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仲裁类已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劳动争议?

知由咨询2026-03-271 个回答3 次浏览
回答

1 个回答

知由咨询2026-03-27
官方回答已采纳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均适用本法: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主要包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等相关纠纷。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涵盖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岗位调整、合同解除/终止合法性、经济补偿等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涉及用人单位除名、辞退处理,以及劳动者辞职、离职引发的各类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包含加班费、年休假、社保缴纳、福利待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纠纷。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涵盖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核算、支付等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属于法定兜底条款,适用于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畴的情形。 发生上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