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问答诉讼类已解决

用人单位招用仍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该如何承担责任?

知由咨询2026-03-181 个回答3 次浏览
回答

1 个回答

知由咨询2026-03-18
官方回答已采纳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与该劳动者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释放了用工风险警示:企业对外招聘、“挖人”并非无法律约束,招录员工时务必谨慎核查劳动关系状态,严守用工合规要求,避免因不当用工承担连带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