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吗?
解答: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劳动关系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企业更名、变更法定代表人,仅为工商登记信息、对外代表人的形式变更,用人单位的法律主体资格未发生改变,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无实质变动。具体适用规则如下: 1、 变更前后原劳动合同持续合法有效,双方需继续依约履行; 2、劳动者的工龄、薪资待遇、工作岗位、劳动条件等全部权益完整延续; 3、无需重新签订、补签或改签劳动合同。 实务重要提示 用人单位不得以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为由,单方对劳动者实施调岗、降薪、辞退、强制重签合同、清零工龄等行为。前述行为均属于违法用工,劳动者有权拒绝,并通过劳动仲裁、行政投诉等途径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