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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负有事先通知工会的法定义务?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1 次浏览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会有权要求其纠正;用人单位需对工会的意见进行研究,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工会。 该条款与《劳动法》第30条的相关规定一脉相承,后者明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认为解除行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若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提供支持与帮助。相较而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程序要求更为具体,实操指引性更强。

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能被“炒”吗?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1 次浏览

解答:小张3个月前入职一家商贸公司担任行政文员,日常负责文件整理、办公物资采购等工作。 上周三下午,小张在完成手头工作后,拿出手机刷短视频,恰好被巡查的部门主管发现,主管当场对其进行了口头提醒,要求遵守上班纪律。 不料一周后,公司向小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其“上班时间玩手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这一做法合法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上班时间刷短视频”从行为性质和影响后果来看,属于轻微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上班时间玩手机”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且该制度履行过民主协商、公示告知等法定程序,否则公司仅凭一次轻微违纪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官方合同类1 个回答 · 2 次浏览

解答;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需根据不同解除方式区分计算,具体情形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 以解除协议约定的日期为准;协议未明确日期的,以双方签署协议的当日为起始时间。 2、劳动者单方解除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时间自通知送达单位之日起算,满3日后劳动合同解除。 正式用工阶段: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时间自通知送达单位之日起算,满30日后劳动合同解除。 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即时解除的,以解除通知送达单位之日为起始时间。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错情形的,以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为起始时间。 无过失性辞退(如医疗期满后不能履职、不胜任工作经调岗培训仍无法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以通知载明日期为准;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的,以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为起始时间。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履行向工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报备劳动部门等法定程序后,以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为起始时间。 注意事项:若解除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依据《民法典》规定,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2 次浏览

解答:有权解除,但并非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需明确两个核心要点: 1、 认定标准:依据《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只有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才能认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阶段,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权限:该情形下用人单位享有解除选择权,可根据企业管理需求及劳动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而非必然解除。 实操中,用人单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书为依据作出解除决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劳动者入职时提供假文凭、假履历等虚假材料,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3 次浏览

解答:有权解除,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如提供假文凭、假从业资格证、虚构就业经历等),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用人单位发现上述情形后,可依据“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特别注意: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如虚假材料原件、核验记录等),且该虚假信息与录用条件、岗位要求存在直接关联(如应聘技术岗提供假技能证书),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承担法律风险。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俗称“兼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3 次浏览

解答:并非所有兼职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 用人单位发现兼职后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仍拒不改正。 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情形均需用人单位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如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下滑的考核记录、向劳动者提出反对兼职的书面通知及回执等)。此外,该规定仅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无论劳动者所兼职的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依据上述条件主张解除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职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2 次浏览

解答:不少职工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同于拥有了“终身保障”,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可安稳工作至退休,这一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期限,并非“免责金牌”,签订此类合同的职工仍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若职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有权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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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因劳动者失职、舞弊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必须在规章制度中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明确量化。例如,可明确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0元及以上的,即属于“重大损害”,并将该情形列为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若用人单位未对“重大损害”设定清晰、具体的判定标准,一旦劳动者对解除决定提出异议,司法裁判者将因缺乏明确依据,对损害程度作出不同认定,最终可能影响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裁判结果。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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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劳动者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严格满足两大核心法定前提:一是,规章制度中必须清晰界定“严重违反”的具体情形,且明确将该类行为列为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避免模糊表述导致的认定争议;二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公示程序必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环节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或告知环节需留存有效证据,如组织劳动者书面签收、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张贴、通过企业内网或邮件系统推送等,确保规章制度对全体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才具备合法性与有效性;反之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在哪些法定情形下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官方仲裁类1 个回答 · 3 次浏览

解答: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解除方式也被称为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