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完成后,是否只能由用人单位统一保管?劳动者本人是否有权留存劳动合同文本?
解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规范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制作一式两份。 在实际用工过程中,部分单位在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后,单方将合同全部收回统一保管,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