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为接收安置失业下岗职工所需贷款实行利息补贴的通知》 其他冀劳〔1997〕66号1997-05-220 次下载12.79KB免费文档预览当前浏览器使用兼容阅读方式,可在新窗口中打开文档。在新窗口打开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