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如何把握?

发布时间:2025-07-14
新业态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如何把握?

和谐劳动、知由咨询、专业服务、全程护航!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及新业态用工模式的兴起,劳动关系认定成为热点法律话题。不同于传统用工模式,新业态下企业常以“合作协议”“承揽协议”等名义规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何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核心权益保障。在新业态下把握劳动关系,需从法律认定、政策保障、企业责任、劳动者权益及技术应用等多维度协同推进。以下是关键要点的梳理与解析:


一、法律认定:突破传统标准,注重实质从属性


1、传统标准的局限性


传统劳动关系认定依赖“受用人单位管理和控制”的标准,但新业态下劳动者自主性强(如外卖骑手自主接单、网约车司机自由安排时间),导致劳动关系认定模糊。例如,最高法典型案例中,配送员因平台未直接考核、未缴纳社保,被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实质从属性的判断


司法实践转向综合考量平台对劳动者的实际控制程度,包括:


管理控制:平台是否制定考勤规则、设定配送时限、实施奖惩机制(如苏州某平台因限制接单、超时扣款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经济依赖:劳动者收入是否主要来源于平台,且平台掌握报酬分配权;


工具与场所:劳动工具是否由平台提供(如直播平台提供工作室和设备)。例如,法院在认定网约配送员劳动关系时,若平台通过算法强制派单、实施服务评价考核,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3、立法探索:不完全劳动关系


人大代表建议引入“不完全劳动关系”概念,针对平台对劳动者有一定管理但不完全符合传统标准的情形,明确其部分受劳动法保护(如基本报酬、休息权)。2025年劳动法修订草案拟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纳入工伤保险,平台需按单缴费,这为权益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政策保障:构建多层次制度体系


1、国家层面的指导框架


八部门《指导意见》(2021年)提出“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处理原则,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并推动最低工资、休息制度、职业伤害保障等覆盖新业态劳动者。例如,平台需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合理设定工作量。


2、地方实践:以石家庄为例


强制休息规则: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4小时的骑手,20分钟内不再派单,防止疲劳作业;


电子劳动合同:推广“石家庄人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要求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和报酬标准;


工会组建:推动新业态企业建立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核心条款。


3、社会保障创新:新职伤试点扩围


覆盖范围:2025年“新职伤”试点从7省扩至17省,覆盖美团、饿了么、滴滴等平台,按单缴费(如河北骑手每日保费2.5元),提供医疗报销、伤残补偿等;


理赔机制:试点地区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实现“小伤快认”(如成都平均确认时效2.63天),重大伤亡案件由政府兜底。


三、企业责任:平衡效率与公平,规范用工模式


1、合规用工的底线要求


协议签订: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需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情形的,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例如,石家庄要求平台不得以“合作协议”“个体工商户注册”等形式规避责任;


算法透明化:平台制定订单分配、报酬计算等规则时,需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意见,并公示结果。浙江、上海等地已出台地方标准,禁止算法“杀熟”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社会责任的主动履行


安全保障:网络餐饮、物流等行业需设置强制休息提醒,恶劣天气提供补贴,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职业发展:平台应提供技能培训(如优步为司机开发语言学习软件),并出具工作证明以支持劳动者二次就业。


四、劳动者权益:强化组织化与维权能力


1、集体协商与工会参与


石家庄要求新业态企业组建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核心条款。例如,外卖行业可通过工会与平台协商配送单价调整机制,避免“最严算法”压榨。


2、证据留存与法律救济


电子证据:劳动者需保存接单记录、服务评价、装备采购凭证等,作为劳动关系证明;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需在1年内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工资不受时效限制。


3、社会保障的主动争取


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或通过“新职伤”试点获得职业伤害保障。例如,福建、浙江等地骑手通过“新职伤”获得医疗报销,部分平台还额外购买商业保险。


五、技术应用:提升管理透明度与效率


1、电子劳动合同与监管平台


石家庄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企业需在7日内将合同上传至省级监管平台备案,确保用工信息可追溯。类似地,山东、江苏等地要求合同包含20项必备条款,防止权利义务模糊。


2、算法合规与数据治理


欧盟《平台工作条件指令》要求平台公开算法逻辑,允许人工复核工作条件。国内浙江、上海等地已出台标准,禁止算法歧视和滥用。例如,上海规定平台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或不合理差别待遇。


3、区块链与智能合约


探索区块链技术记录工作时间、报酬结算等数据,确保信息不可篡改,降低纠纷风险。例如,阿里资产拍卖平台通过智能算法提升资产交易透明度,类似技术可迁移至劳动管理领域。


六、国际经验:分类施策与渐进改革


1、劳动关系的弹性分类


欧盟:制定7项标准(如薪酬上限、任务分配限制),满足3项即可认定为雇员,享受最低工资、带薪休假等;


美国加州:AB5法案将零工归类为雇员,但引发平台反对,最终通过妥协方案保留部分灵活性。


2、社会保障的创新模式


印度:通过《平台零工法案》征收1%-2%的交易税,建立福利基金覆盖医疗、养老;


英国:优步司机被认定为“类雇员”,享受最低工资和带薪休假,但不纳入养老金体系。


七、未来方向:动态平衡与制度完善


1、立法修订


需加快劳动法修订,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并将算法管理、职业伤害保障等纳入规范框架。例如,2025年劳动法修订草案拟将新业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平台按单缴费。


2、试点经验推广


“新职伤”试点需进一步扩围至全国,并探索与商业保险的衔接机制。同时,可借鉴欧盟经验,建立平台算法定期审查制度。


3、协同治理机制


政府、平台、工会、劳动者需形成共治格局。例如,石家庄通过“人社+工会”模式,建立劳动者诉求响应机制,确保纠纷及时化解。


 八、结语


新业态劳动关系的把握需在鼓励创新与保障权益间寻求平衡。通过法律认定的精细化、政策设计的人性化、企业责任的明确化、劳动者组织的实体化及技术应用的合规化,可逐步构建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这一过程中,动态调整与多方协同是关键,既要避免过度僵化抑制行业活力,也要防止无序发展损害劳动者权益。


备注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