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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答: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企业能扣押员工身份证或收押金吗?
答:不能,扣押证件可被处罚,收押金最高每人罚2000元。
3、招聘时企业和员工需互相告知哪些信息?
答:企业要说明工作内容、薪资、职业危害等;可核实员工与岗位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4、招用内退、停薪留职人员算劳动关系吗?
答:算,需签劳动合同,但客观无法缴社保时,员工不能据此解约要补偿。
5、能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吗?
答:严禁,违者每月罚5000元,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
6、招聘时能以性别为由拒绝女性求职者吗?
答: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宜岗位外,不能,否则涉嫌性别歧视。
7、能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吗?
答:不能,违者可被罚款,造成损害需赔偿。
8、入职时必须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吗?
答:不能,该协议无效,企业仍需缴社保。
9、员工隐瞒学历等信息入职,企业能解雇吗?
答:若隐瞒信息与岗位直接相关且影响录用,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0、分支机构能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答:有营业执照的可以;没有的,受总公司委托也可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