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知由咨询、专业服务、全程护航 !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最常用的辞退方式,同时也是败诉率最高的用工风险点。只有同时满足实体与程序双重法定要件的合法解除,才能免除企业的赔付义务;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企业将面临全方位的法律责任。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3条、第47条、第48条、第8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4条、第47条,对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两类情形的法律后果进行系统梳理。
一、合法解除(实体+程序全部合规):用人单位无任何法定赔付责任
用人单位主张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法定要件,缺一不可:
1、制度依据合规:违纪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已向劳动者公示或由劳动者本人签收确认知悉;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或过度严苛情形。
2、违纪事实确凿:持有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处罚决定书、视频监控、书面检讨等完整可采信的证据链;劳动者的具体行为与规章制度中明确列举的“严重违纪”条款能够一一对应,不得将轻微过失升格认定为严重违纪。
3、违纪程度达标: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确实达到“严重”程度,单次轻微迟到早退、偶尔未按流程操作、业绩不达标等一般过失行为,不得直接适用严重违纪条款予以辞退。
4、解除程序合规: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解除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书,载明的解除理由与实际主张的违纪事实一致,不得在仲裁或诉讼阶段事后新增解除理由。
合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1、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N)和违法解除赔偿金(2N),劳动关系自解除通知书送达劳动者之日起正式终止;
2、劳动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另行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3、依法停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存在补缴或赔偿风险。
二、违法解除(缺任一要件即构成):用人单位承担多重法定责任
只要上述四项要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构成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将面临以下全方位法律风险:
(一)民事赔付责任:劳动者享有二选一的法定选择权
选项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恢复至违法解除前的状态,用人单位应当补发劳动者自违法解除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全部工资,并补缴该期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若劳动合同已到期终止,或劳动者原岗位已客观灭失无法恢复的,人民法院将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
选项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
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2N);
2、经济补偿金(N)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3、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后,不再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提示:以下情形几乎100%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并判令支付2N赔偿金: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无充分证据证明违纪事实、将轻微违纪直接认定为严重违纪、已建工会但解除前未通知工会且起诉前未补正程序、将不能胜任工作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直接套用严重违纪条款辞退。
选项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
(二)社保与公积金连带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期间擅自停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社保行政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补缴全部欠费,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因违法解除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差额损失由用人单位赔偿。
(三)其他民事损失赔偿
1、劳动者因维权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以及多地法院裁判支持的合理律师费,均由败诉的用人单位承担;
2、 有充分证据证明因违法解除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产生的实际误工损失,人民法院可根据过错程度判令用人单位补充赔付。
(四)行政责任与用工衍生风险
1、规章制度内容违法、随意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处以罚款;
2、生效裁判认定违法解除后,极易引发同类违纪员工效仿申请仲裁,导致批量索赔,大幅增加企业用工合规成本;
3、若生效裁判认定据以解除的违纪条款本身违法,则该条款对全体员工均不再具有约束力,后续再依据该条款辞退员工的,一律构成违法解除。
三、实务中极易踩坑的典型违法解除情形
1、直接套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未履行本单位的民主制定和公示告知程序;
2、对劳动者多年前发生且当时未作处罚的违纪行为,事后一次性汇总“算总账”并予以开除;
3、将早退1分钟、偶尔迟到、未佩戴工牌等显著轻微、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的行为,直接定性为严重违纪并辞退;
4、已依法设立工会,但解除前未事先通知工会,且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仍未补正该程序;
5、为规避《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培训或调岗前置程序,将“不能胜任工作”“绩效考核不合格”直接写入严重违纪条款并据此解雇。
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类法律后果(合法解除/违法解除分开)。
如 有 需 要 可 以 直 接 联 系 知 由 咨 询 !


